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颜久森、李真宝)

发布日期:2024-03-26 14:42信息来源: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 【字号:  

通江县通江县壁州街道居民颜久森、李真宝不动产证号:川(2022)通江县不动产权第0012439号遗失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通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