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表格

来源:通江县财政局预算股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5-17 10:39 字号: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性减收等各方面的严峻考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抢抓政策机遇、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13786万元。执行中,增加187276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收入净增加135890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调整预算数增加16万元。经2021年11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保持年初预算47827万元不变,当年完成47843万元,超年初预算16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558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级补助收入318288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39548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7558万元,分别为: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净增加11676万元。

增加的项目13577万元,包括:调整工资政策均衡性转移支付124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万元,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17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财政补助23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万元,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15万元,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49万元,财力补助2388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189万元,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91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餐)319万元,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奖补274万元,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41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9万元,特困地区中职在校生生活补助59万元,省特级教师(校长)表彰奖励2万元,科普资金(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36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574万元,退役安置补助66万元,军队转业干部补助1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473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200万元,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省级补助6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8万元,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37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06万元,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26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15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装备建设补助49万元,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347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1310万元,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金3万元,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补助669万元,“天府菜油”暨产油大县项目奖励1500万元,商品粮大县奖励82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39万元。

减少的项目1901万元。包括: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结算补助152万元,消防员招录经费结算补助3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136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1万元,高校共建(基层就业学费奖补)资金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3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万元,乡村振兴建设(厕所革命)资金157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装备建设补助49万元(调整为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净增加5882万元。

增加的项目6291万元。包括: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风险保障基金73万元,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0万元,药品监管专项资金10万元,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35万元,积极应对老龄化和托养建设中央基建投资3600万元,城乡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612万元,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860万元,2020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13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57万元,省级交通应急资金2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42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PPP项目综合补助409万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40万元。

减少的项目409万元。包括: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347万元(调整为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财政金融互动奖补58万元,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4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22856万元。11月25日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22856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20945万元(系借新还旧);世界银行贷款1911万元(系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

四是调入资金减少2540万元。11月25日后,减少254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

五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减少2000万元。根据省内对口帮扶相关规定,援助资金2000万元由内江市列报支出。

综上,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936952万元(详见附表),具体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43万元;

二是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返还收入);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556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0260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30740万元,结算补助9936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506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74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552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58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3231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76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5099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862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75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9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7659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352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19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31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781万元(主要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97万元、困难群众社会保险缴费财政代缴2296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824万元等);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428万元;

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3956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362845万元(含建制县化债试点债券资金241900万元)、新增债券9200万元、世行贷款1911万元。

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2万元;

七是调入资金29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27460万元);

八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浙江省兰溪市)收入5000万元;

九是上年结转20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13786万元。执行中,增加187276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支出净增加134534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新增可用财力426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万元,债务付息4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2461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11万元,契税征收经费上解6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上划基数782万元,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经费上解6万元。

二是通过腾退可用财力安排相应支出后,支出净减少31万元。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中,有3908万元安排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2019年目标奖、“三重一大”支出。执行过程中,调整优化结构安排用于上解支出2909万元(恩阳机场航线补贴1626万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数划转624万元、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划647万元),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325万元,学生资助县级配套643万元,合计3877万元。调整后支出净减少31万元。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专项财力对应支出品迭后净增加3604万元;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对应支出品迭后净增加5847万元;

五是结转资金支出减少9万元,系2020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统筹财力;

六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对应支出增加122856万元(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还本支出增加120945万元、世行贷款安排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支出增加1911万元)。

七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2000万元,系内江市对口帮扶资金由内江市财政列报支出。

综上,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935596万元(详见附表),具体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48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51万元,国防支出1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30万元,教育支出968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85万元,农林水支出1453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46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22万元,金融支出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2709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25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二是上解上级支出21247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支出11万元,契税征收经费上解63万元,恩阳机场航线补贴上解1626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1635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上划基数782万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基数划转824万元,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经费上解6 万元,扣减2021年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数上划647万元;

三是债务还本支出362845万元;

四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万元。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与支出总量抵减后,年终结转1356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政策2021年度均衡性转移支付1249万元和结算补助10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84万元。执行中,增加28801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净增加17083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64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66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46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300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30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89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34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1万元,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减少9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0500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49477万元(详见附表)。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084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06614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1828万元;三是调入资金9万元;四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7900万元;五是上年结转128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84万元。执行中,增加28801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净增加16762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净增加613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840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461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3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增加39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32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540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对应支出增加130万元;

三是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0500万元,系政府专项债券借新还旧。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49148万元(详见附表)。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829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1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0万元、其他支出186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60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2万元);二是调出资金27460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38700万元。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与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抵减后,年终结余329万元(本级基金收支结余29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支结转3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执行过程中无调整。当年实际完成2000万元(详见附表),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72389万元(含上年结余50854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3332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增加2764万元,变动如下:一是个人缴费收入增加1717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增加17万元,三是政府补贴收入增加263万元,四是其他收入增加7万元,五是利息收入增加760万元。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88485万元(详见附表)。一是个人缴费收入20388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委托投资收益)1637万元,三是政府补贴收入15441万元,四是其他收入148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异地参保转回)17万元,六是历年滚存结余50854万元。

(2)支出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52 万元。执行过程中,减少202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5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后,增加114万元,变动如下:一是基本养老金支出增加28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增加31万元,三是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增加54万元,四是转移支出增加1万元。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15564万元(详见附表)。一是基础养老金支出13723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123万元,三是丧葬补助金支出712万元,四是转移支出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次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88627万元的基础上,预算执行中增加支出5476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14338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

2.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财政下达乡镇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共408101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

(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工作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结算口径算账,当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93695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4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2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28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5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预备费使用情况。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预算安排预备费38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维稳专项经费等难以预见的开支。

3.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县级66个预算部门全部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财政局在人大批准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各预算部门批复了部门预决算,并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县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在接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4.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情况。2021年,县财政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财政金融类5件、农业农村类4件、基层治理类3件、生态文明建设类2件。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通过统筹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闲置资产处置等方式办理落实,满意率100%。除“关于清审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债务的建议”、“脱贫攻坚期间债务问题化解”两件为B类外,其他均为A类。

二、2021年财政工作回顾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三保一优一防”的工作要求,抢机遇、抓争取、强保障、调结构、重绩效、防风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创了全县财政工作新局面。

厚植财源、强化征管,圆满完成预期收入目标任务。2021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叠加影响,我们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全力全程抓收,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843万元,同比增长3%。支持培育骨干创税企业。积极筹措工业企业奖补资金800多万元,大力支持巴山麻王火锅底料生产线、好吃兔精深加工厂建设;支持瑞元建材与四川路桥合作成立通江县路元矿业公司,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鼓励更多企业落户通江。根据《投资促进十条激励措施》,全面清理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招商引资各项奖补资金500多万元,鼓励带动昆山泰之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蓝之美投资有限公司、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落户通江。

抢抓机遇、积极争取,财政收入总量较快增长。深研政策走向,紧盯资金投向,积极对接,主动汇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93.7亿元,较2020年增加31.3亿元,增长50.1%。一是抢抓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政策机遇。根据财政部化债试点政策,县财政局迅速会同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层层申报、多方汇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一系列严格程序,我县被确定为全省9个建制县(区)化解债务试点县之一,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24.19亿元,对系统内高成本隐性债务进行了置换。二是抢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坚持“月汇报”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等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会同发改、交运、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到位各类上级补助收入52.7亿元,较2020年增加4.4亿元,增长10%。三是抢抓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遇。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筛选优质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到位债券资金16.8亿元(再融资债券13.1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3.66亿元)。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全力提供资金要素保障。按照省财政厅“三保一优一防”工作要求,坚决扛牢“三保”支出责任,持续改善民生,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保“三保”。牢固树立“再难不挪用职工工资、再苦不挪用民生资金”的底线思维,足额预算“三保”支出36.4亿元(含纳入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亿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按月发放,乡镇、部门正常运转,民生政策全面兑现。二是保乡村振兴。围绕“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统筹涉农资金1.2亿元、安排中省衔接资金3.23亿元、本级投入0.54亿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农业产业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惠农惠民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保重点项目。坚持“集中财力保重点”,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病险塘库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四是保职工绩效。在财力、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6亿多元,确保目标绩效奖按政策标准清算兑现。

(四)化解存量、严控增量,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2021年,全县共偿还各类债务本息55.94亿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19.8亿元、隐性债务本息30.94亿元、关注类债务本息5.2亿元),化债资金来源包括:建制县区化债试点24.19亿元,再融资债券13.14亿元,县本级安排9.17亿元,借新还旧0.6亿元,企业自身收入0.02亿元,整合资金2.03亿元,核销核减6.79亿。同时,对没有资金来源和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坚持不立项、不评审、不开工,坚决遏制债务增量。

(五)分类处置、试点突破,全力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出台《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方案》,落实“七个一批”处置措施(即:公开拍卖一批、委托代销一批、安置还房一批、债务抵偿一批、产权划转处置一批、完善遗留问题手续处置一批、协调赎回一批)。选取原医保局办公楼、书院街原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临街门市、壁州街道文庙街营业用房、壁州街道钟鼓楼街仓储用房、壁州街道将军街营业及办公用房、新场镇原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教育考试院办公楼等7宗资产试点突破,实现收益1200多万元。

(六)注重绩效、强化监管,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分配、划拨、监管等核心环节,强化资金管理、提升使用绩效,提高理财水平。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大额资金分配、调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通江县县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相关规程》等规定。二是扎实开展津补贴清理。组建工作专班,对2017年以来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罚点球”的方式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全县369个预算单位、427个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在县级部门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抽评“资金量大、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四是着力推进暂付款消化工作。按照省财政厅“三年攻坚计划”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通过盘活存量、账务调整、催收借款等方式消化暂付款13亿余元。五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所有财政资金通过“一体化”系统实行全流程监管。

三、2022年财政预算

2022年,全县预算编制按照“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保障积极有为、突出资金绩效导向、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的总体要求。

——保基本民生。按中央、省确定的民生保障范围和标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

——保工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保运转。部门、乡镇运转经费维持2021年标准不变。

——保绩效。全力保障省、市确定的目标绩效政策落实兑现。

——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切非必要、非必需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

——防风险。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防止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发生。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9740万元(税收收入27225万元、非税收入2251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4%;加上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18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万元,调入资金42000万元(系政府性基金调入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1356万元,收入总量为473303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扣除专项上解100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472303万元(详见附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82万元,国防支出3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72万元,教育支出902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19万元,农林水支出119314万元(含县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4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58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1万元,预备费4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015万元,其他支出24494万元(其中:预留正常增人增资3000万元、专项经费2400万元、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工伤保险120万元、民生配套10000万元、目标绩效奖6974万元、PPP政府支出责任2000万元)。

按照中央、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三保”支出需求358783万元,预算安排356242万元。其中:保工资按政策标准测算需177241万元,预算安排170170万元(职业年金采取记账方式,未纳入预算安排);保运转按政策标准测算需8694万元,预算安排13224万元;保基本民生按政策标准测算需172848万元,预算安排172848万元。剔除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896万元后,纳入县级预算安排的“三保”支出为325346万元,“三保”支出保障到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22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2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50549万元(详见附表)。

扣除调出资金40000万元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00万元后,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4649万元(详见附表)。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729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46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600万元),农林水支出47万元,其他支出573万元(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72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000万元,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详见附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个人缴费收入)11000万元,利息收入60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5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219万元,转移收入18万元,历年滚存结余7292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01272万元(详见附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559万元(详见附表)。

以上“四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9740万元,增长4%。一是统筹各类资产资源,用好用活衔接资金,集中财力加大对通江银耳、巴山麻王、巴山牧业、爱吃兔等特色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脱贫户(监测户)的利益分红机制,培育骨干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抢抓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等特殊财税支持政策的争取力度,力争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三是进一步调动部门争取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通江县项目工作经费补助测算口径》,增加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等奖补内容。

(二)加大专项债券申报力度。根据《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会同发改、交运、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做优、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做优、做细川陕苏区王坪旅游区建设、龙池谷省级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高明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浙川东西部协作兰溪-通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城乡冷链物流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三)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三保”放在财政工作首位,坚决扛起“三保”主体责任,采取“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拨付、执行专项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多种措施,建立健全“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坚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力争年均县本级投入5000万元、争取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亿元,建立健全巩固拓展、后续帮扶、有效衔接和农村社会保障等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补齐路、水、房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发展农业产业,确保脱贫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五)坚决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坚守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加快土地出让、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建立偿债准备金等方式偿还存量债务。严格落实“三不评审”原则,即无立项批复不评审、无资金来源不评审、已实施项目不评审,严控债务增量。

(六)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分配、划拨、监管等核心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严把政府采购关和财政评审关口,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及时公开财政信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不断增强全县财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廉洁理财的干部队伍。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

 

1.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9.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0.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地方承借的中央转贷的外债。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外债。

1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3.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14.直达资金: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的不利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主要将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采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5. 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财政部决定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就是要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建立各级财政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将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6.“三保一优一防”:“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简称,我县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三保”支出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即: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划拨,执行专项监控、监督专项实施、绩效专项评价,确保县级“三保”支出足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一优”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改革聚集资源、挖掘潜力、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高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防”指“防风险”,其中之一是防范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17.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相关表格.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