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附表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2-02 14:36 字号: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性减收等各方面的严峻考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抢抓政策机遇、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73303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99153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收入净增加13814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调整预算增加586万元。经2022年11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保持年初预算49740万元不变,当年完成50326万元,同口径增长5%,超年初预算586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289万元。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级补助收入380191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31051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增加上级补助收入20289万元,主要是: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7251万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5108万元,2022年资源型地区财力补助2646万元,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217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571万元,应急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救助)1031万元,其他资金509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939万元。年初无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6010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7730万元、一般债券2372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939万元,系世界银行贷款(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

四是调入资金减少8000万元。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入资金4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00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3000万元(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8000万元。

综上,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86270万元(详见附表1、附表3),具体如下: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26万元;

二是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599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1763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40425万元、结算补助10818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282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672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36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647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78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3607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22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7053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442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873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20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62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059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3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3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4651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977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2793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930万元(主要是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824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4万元、困难群众社会保险缴费财政代缴373万元);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136万元;

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04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7730万元,一般债券2372万元,世行贷款939万元;

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万元;

七是调入资金37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2000万元);

八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00万元,系浙江省兰溪市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金;

九是上年结转135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73303万元。执行中,增加199153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支出减少2558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上解上级支出减少5745万元,主要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减少612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加313万元,其他资金增加62万元;

二是新增可用财力15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三重一大”审批事项支出;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专项财力对应支出增加3028万元。

综上,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69898万元(详见附表2、附表3),具体如下: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4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26万元,国防支出2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024万元,教育支出1126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99万元,农林水支出1423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4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1万元,金融支出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7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13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318万元;

二是上解上级支出22128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11万元,契税征收经费上解63万元,恩阳机场航线补贴上解1639万元,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12364万元,202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69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负担部分924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上划基数782万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基数划转824万元,法检两院经费上划基数4166万元,扣减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1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数上划647万元;

三是债务还本支出57730万元;

四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万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与支出总量抵减后,年终结余16372万元(主要是应急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31万元、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990万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920万元、综改资金456万元及部分跨年度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0549万元。执行中,增加53168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减少6239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34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76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62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100万元;

二是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减少3530万元;

三是上级补助收入净增加780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1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9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省级彩票公益金)13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176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88万元,体育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86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5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减少52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97478万元(详见附表7、附表9)。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4508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37235万元、专项债券项目收益6470万元、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收入87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9668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2400万元;四是上年结转329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50549万元。执行中,增加53168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减少10942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净减少1168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9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65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00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36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对应支出增加743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12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增加146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24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339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92775万元(详见附表8、附表9)。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15487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49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万元,农林水支出82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6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1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79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6万元;二是调出资金32000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5900万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与支出总量抵减后,年终结余4703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县级配套资金41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执行中,增加3000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收入增加39万元(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综上,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503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万元(详见附表13、附表15)。

(2)支出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万元。执行中,增加3000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增加39万元(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综上,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5039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万元(详见附表14、附表15)。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无结余。

4.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351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3063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在调整预算基础上减少805万元,变动如下:一是个人缴费收入增加1475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减少1153万元(原因是省财政厅还未下发委托投资收益通知),三是政府补贴收入减少1133万元,四是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增加2万元,六是利息收入增加3万元。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03822万元(详见附表19)。一是个人缴费收入14580万元,二是政府补贴收入15140万元,三是利息收入763万元,四是其他收入111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异地参保转回)15万元,六是上年结余7321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59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212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报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30日后,增加6741万元,变动如下:一是基本养老金支出增加99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增加67万元,三是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增加17万元,四是转移支出增加4万元,五是上解上级支出6554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划市级统筹管理)。

综上,全县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量23512万元(详见附表19)。一是基础养老金支出14776万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405万元,三是丧葬补助金支出760万元,四是转移支出17万元,五是上解上级支出6554万元。2022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0310万元。

(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工作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结算口径算账,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862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4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1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73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372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2.预备费使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预算安排预备费48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维稳专项经费等难以预见的开支。

3.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县级100个预算部门全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财政局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各预算部门批复了部门预决算,并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县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在接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2022年财政工作回顾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一县三地”发展定位,抢机遇、抓争取、挖潜力、强征管、重管理,圆满完成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呈现稳中有升、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

(一)织网格、抓征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新提升。面对新冠疫情、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客观因素对财税入库的挑战,全县财税征管工作者迎难而上、创新创造,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地方财政收入突破5亿元。一是探索建立“网格化”征管机制。目标任务实现“五到”,即到片、到责任领导、到征管主体、到执收业务人员、到最小单元格,共征共管新格局初步形成。延伸征管触角,对外地纳税人在我县实施的应税业务,深入到企业财务核算地现场开展税收核查工作。二是深挖增收潜力。紧盯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一对一”专班推进,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历史陈欠专项整治,深挖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税收,入库县本级税费5000多万元。三是部门联动发力。县财政、税务与自规、住建、人防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问题楼盘、“两费一金”“三小两房一证”等专项治理,定期会商,协同办理,实现遗留问题解决与税费入库征收同步推进,清缴税费近2000万元。四是激发征管积极性。按季度及时清算部门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充分调动了征收部门积极性、主动性。

(二)抢机遇、抓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总量实现新提升。坚持“上争支持、外抓招引”不动摇、不松劲,抢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系列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印发《通江县项目工作激励办法》,对项目储备、资金争取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充分调动部门向上争取的内生动力。2022年到位上级各类补助资金56.1亿元,增长6%,特别是财力性补助方面,坚持“月汇报”工作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的争取力度,到位财力性补助较上年增长10.5%,名列全市各县区前茅。

(三)盯项目、抓入库,专项债券争取实现新提升。牢牢抓住专项债券申报、“一案两书”入库评审、项目需求推送、额度空间争取等关键环节,环环紧扣,步步紧跟,抢抓国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政策机遇,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争取额度空间。2022年,全县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24亿元,较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54.7%,大力支持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场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小江口停车场项目、城市综合停车场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浙川东西部协作兰溪-通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二是争取2023年专项债券提前批成效明显。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及项目主管部门深研政策和资金投向,聚焦产业、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领域,做深做细“一案两书”,高质量完成项目包装申报工作。新增金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春在食品加工产业园、高明时尚服饰产业园、银耳产业园等17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备选库。2022年12月,我县成功争取2023年专项债券提前批额度6.58亿元,名列全市第一。

(四)调结构、保重点,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按照“三保一优一防”总体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重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亿元,同比增长6.8%。一是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再难不挪用工资、再苦不挪用民生资金”的底线思维,采取“预算逐级审、财力优先保、资金及时调、风险严格控”的工作举措,干部职工工资按月发放,乡镇、部门正常运转,民生政策全面兑现。二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双百亿级”产业,统筹增量,盘活存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兑现土地征拆、组卷报征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5亿元,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及时提供各项要素保障。加快中省预算内投资等重点项目资金调度,支持山花顶隧道、王坪专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病险塘库整治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加快衔接资金调度,中省衔接资金支付率达到100%,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提升。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全力支持方舱隔离点及疫情防护物资、卡点建设、核酸检测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发展。

(五)控隐债、抓化解,债务管控成效实现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决策部署,扛牢责任担当,防范债务风险,偿还各类债务本息42.6亿元。特别是在隐性债务化解方面,采取预算安排化解一批、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化解一批、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化解一批、叫停无资金来源项目核销一批、清理借款核减一批、审计结算砍减一批“六个一批”化解方式,化解隐性债务28.88亿元,超额化解债务11.71亿元。经初步测算,隐性债务风险等级可由“红色”降为“橙色”,为加快发展腾退政策空间。在化解存量债务的同时,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对没有资金来源和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坚持不立项、不评审、不开工,防止新增债务发生。

(六)重改革、抓管理,科学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以“五破五立”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聚焦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核心环节,围绕廉洁理财、科学理财、高效理财,积极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单位所有资产、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覆盖、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严把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关。2022年,财政评审项目313个,送审金额52.42亿元,审减金额4.56亿元、审减率8.7%;采购预算2.3亿元,节约资金2139万元、节资率9.2%。三是扎实开展“两费一金”专项清缴。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清缴专班,采取“现金清缴、资产抵偿、清算抵账、司法追收、依法核销”等方式,清缴入库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17亿元,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四是深入开展财政监督及绩效评价。深入开展“6+4”地方财经秩序等专项治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惠民惠农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收回违规财政资金700多万元。对67个部门、33个乡镇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残疾人事业发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13个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还面临骨干税源缺乏、地方一般财政收入总量小、刚性支出缺口大、偿债压力巨大、PPP支出责任履行难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下,迎难而上,苦干实干,奋力谱写全县财政工作新篇章。

三、2023年财政预算

2023年,按照省财政厅“科学合理、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提升绩效、严格约束,加强监控、守牢底线”的总体要求,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口径体现为:

——收入预算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2724万元,同口径增长6%;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13200万元,同口径增长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50%。

——支出预算兜牢底线、突出重点。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力保绩效。基本民生,按中央、省确定的民生保障范围和标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部门、乡镇运转经费维持2022年标准不变;全力保障省、市确定的目标绩效政策落实兑现。二是突出重点,支持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年初预算专项经费1.9亿元,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争支持、外抓招引”的主动性、积极性,助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27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8858万元、非税收入23866万元),同口径增长6%;加上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46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6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000万元)和上年结转1637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88821万元(详见附表4、附表6)。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扣除专项上解100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87821万元(详见附表5、附表6)。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35万元,教育支出7701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46万元,农林水支出90496万元(含乡村振兴衔接县级配套54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4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4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67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00万元,其他支出(预留)10000万元。

参照2022年中央、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经初步测算,“三保”支出需求357472万元,预算安排357472万元,其中,保工资171400万元,保运转13224万元,保基本民生17284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32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0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收益1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0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470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37253万元(详见附表10、附表12)。

按照收支平衡、对应安排的原则,扣除调出资金20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00万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07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99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280万元(详见附表11、附表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5016万元(详见附表16、附表18)。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扣除调出资金5000万元后,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万元(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详见附表17、附表18)。

2023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以上“三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培植财源。围绕“工业强县”战略,集中财力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重点支持通江银耳、新能源新材料两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相关产业、相关企业落地、生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培育骨干税源,夯实财源基础。

(二)积极向上争取。抢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继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等财力性补助争取力度,做大可用财力。积极构建“政策共商、信息共享”的项目争取联动机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大项目专款的申报争取力度,做大财政实力。做优做细“一案两书”,加大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入库、额度空间争取力度,助力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加快推进。

(三)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省财政厅“三保一优一防”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三保”放在财政工作首位,坚决扛起“三保”主体责任,采取“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拨付、执行专项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多种措施,建立健全“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按政策规定落实县本级配套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齐路、水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支持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五)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守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加快土地出让、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建立偿债准备金等方式偿还存量债务;严把项目立项、评审关,严控债务增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六)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以“五破五立”作风建设为抓手,紧扣财政重点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不断增强全县财政干部廉洁理财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

 

1.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9.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0.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地方承借的中央转贷的外债。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债务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外债。

1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3.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14.直达资金: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的不利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主要将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采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5.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财政部决定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就是要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建立各级财政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将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6.“三保一优一防”:“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简称,我县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三保”支出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即: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划拨,执行专项监控、监督专项实施、绩效专项评价,确保县级“三保”支出足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一优”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改革聚集资源、挖掘潜力、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高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防”指“防风险”,其中之一是防范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17.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报告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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