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通江县农村客运2019年至2021年运价成本监审专项审核结论的公示

2023-08-21 09:20 来源: 县交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我局委托四川中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通江县农村客运2019-2021年度运价成本进行了审核,核定了通江县农村客运定价成本,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将通江县农村客运2019-2021年度运价成本监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成立于1998年09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910549975G,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诺江西路123号,法定代表人为苟于浩,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一类)、市际包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一类)、省际包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城镇公交客运、客运站经营;汽车旅客运输;汽车修理(按许可证规定范围作业);零售石油及制品、日用工业品(涉及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汽车配件;旅客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通江县利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9217496080184,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721号,法定代表人为郑潇,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旅游)、校车服务、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城镇公交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旅游);普通货运;土石挖运、汽车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汽车租赁、汽车配件销售、交通运输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四川万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1MA64YCPY7A,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东路东鑫龙商住楼C栋04-40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为旅游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小件货物(含小面包车)运输服务;网络约车客运服务;小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向游客提供旅行、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保险代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美容装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通江县一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1MA656AJN1D,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江东路67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明文,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城镇公交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网络约车客运服务、汽车租赁、代驾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及汽车配件销售、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本次定价成本监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8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等,以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通江县利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通江县一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三年审计报告和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对经营者的成本核算是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组成成本的各项费用及费用分摊是否合理,经营者填报的成本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做出的审核。

三、成本监审程序

1、初审。

2、审核。

3、实地监审。

4、出具监审结论。

四、成本监审的核定结果(见附表)

五、公示意见反馈

联系人:魏连海,联系电话:0827-7221953,通讯地址:四川省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江中路448号,邮政编码:636700。

六、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

    

    附件:通江县农村客运车辆单车运营定价成本核定总表及各申报单位核定汇总表.xls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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