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3-06-29 16:03 来源: 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巴府发〔2023〕2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通府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目的意义

(一)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通江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意义。开展经济普查,是把脉“国之大情”、掌握“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推动“国之大策”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开展好本次普查,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谱写新时代美丽四川新篇章,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体户、合作社、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五、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洪口镇人民政府成立洪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村(社区)要在2023年6月28日前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完成“两员”选聘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镇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查。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洪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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