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3-06 18:27 来源: 通江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巴府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通江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工作安排

(一)明确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明确普查内容和时序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202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等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更高、工作难度更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成立通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设立通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基本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通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实施和协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和高明新区管委会都要组建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和本辖区普查工作,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明确职能职责。县统计局要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数据成果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建立工作会商、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审核评估、重大问题反馈机制,查全、查准、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应统尽统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县财政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方面的事项;县发改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事项;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县委编办要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县民政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县市场监管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县委政法委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要负责全县五经普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明确普查机构或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县经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住建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商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交运局、县邮政公司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教科体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水利局、通江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普查事项;县教科体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普查事项;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方面的普查事项;县文广旅局、县教科体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方面的普查事项;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方面的普查事项;县司法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等单位的普查事项;县民宗局要负责和协调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普查事项;县金融办要负责和协调好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国资、通信管理、烟草、电力、石油、石化等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及时准确将有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向县级普查机构提供,参与普查相关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一是保障队伍稳定。县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全县两员培训;各乡镇(街道)精心组织开展两员选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二是保障经费到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的通知》(川统计〔201548号)规定,据实足额预算各项普查经费,并列入2023年及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和两员劳动报酬、普查物资购置等,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落实普查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配合国家统计督察,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巡查、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应用,建立税务、电力、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落实普查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层层签订普查目标责任书,明确普查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做好成果应用。普查机构、相关部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资料,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附件:1.通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x

      2.通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docx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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