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3-12-29 11:41 来源: 县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2023年11月29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22号)等3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

二、对《关于批转《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22号)等4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道路建设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20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后重新发布。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及时进行修改并按程序报县政府重新公布执行(见附件3)。

四、废止《关于印发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5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应予修改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4.决定废止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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